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18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25日。
(三)招聘对象为毕业生的,要求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岗位的,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五)生源地为温州市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温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0时—7月26日18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5日9时—7月27日24时
报考人员登陆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注册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为确保再次报名时间充裕,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初审结果。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2020年7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8639801,并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要于7月29日之前申请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计划数调整和改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15时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岗位需求数和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日10时起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第一轮考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一轮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1.专业笔试
时间:2020年8月2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第一轮专业笔试的岗位分专业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第一轮技能考试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一览表),主要考查本岗位专业技能水平。技能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1-2人的,按每个岗位1:6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每个岗位1:4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岗位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毕业生岗位须提供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对象为毕业生的岗位,以及报考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温州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要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轮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第二轮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二轮考试分类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或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1. 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教师类岗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2. 专业考核
非教师类岗位进行专业考核,主要考查本岗位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和实务操作能力。
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凡在第二轮考试24小时前,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书面确认自愿放弃第二轮考试资格的,空缺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的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占3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70%;第一轮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各占5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教师类岗位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
(九)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体检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2020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三)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岗位,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及要求一年或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为准,如有虚假取消考核和入围资格,如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教育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八)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7月24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